2016年長安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發(fā)布時間:2016-08-2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長安大學
2016年長安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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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長安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正文

一、復試方式和復試內容
復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招生單位要在本單位網(wǎng)站提前向考生公布復試辦法和實施細則。復試辦法中應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業(yè)務要求以及各環(huán)節(jié)的具體規(guī)定。所有測試評分時,應掌握統(tǒng)一尺度,一視同仁。對復試中評分差距較大的應集體討論決定,不得故意拔高或壓低考生成績。
1.筆試
專業(yè)課筆試科目,滿分150分;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本科主干課,每門滿分各100分,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考試科目以《招生簡章》公布的為準。
所有筆試由學院安排(包括命題、考試、閱卷、成績登錄等)。各學院要認真做好試題的保存和保密工作并集中閱卷。復試結束后要保存好考生的答卷,以備存查。同等學力加試的考生答卷在復試結束后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加試課程成績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筆試按照研究生入學考試要求組織,即單人單桌或兩人之間至少空兩個位置,每20人至少配1名監(jiān)考人員,每個考場至少配2名監(jiān)考人員,并有考場記錄。
2.面試
面試重點考察考生所掌握的專業(yè)綜合能力、外國語測試、和思想政治素質考核等。對報考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對專業(yè)知識的應用和職業(yè)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jīng)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著重考核考生專業(yè)知識面,綜合利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能力等。在評定成績時,以下幾點應專門考慮:
A.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B.對本學科(專業(yè))發(fā)展動態(tài)的認識和了解程度;
C.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D.邏輯思維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及能力;
E.獲得外語及計算機等級證書情況;
F.獲獎、發(fā)表論文及其它獎勵情況。
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可采取口試、筆試或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一般以口試為主。復試記錄中必須注明復試方式。
外國語測試:主要測試考生運用外語知識進行交際,對專業(yè)外語的掌握程度,同時考察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從發(fā)音正確性、語言準確性、流利程度等方面全面測試考生外國語水平。
思想政治素質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基本政治立場和政治觀點,了解考生個人基本情況及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考察考生行為修養(yǎng)、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心理健康等。特別要加強考生心理健康方面的測試與考察。
二、考生綜合成績和排序
1.復試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統(tǒng)考:總成績(ZCJ)=初試總分(滿分500分)+專業(yè)課復試筆試成績(滿分150分)+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外國語測試成績(含口語和聽力)(滿分50分)
管理類聯(lián)考:總成績(ZCJ)=初試總分(滿分300分)×2+思想政治理論課(滿分100分)+專業(yè)課復試筆試成績(滿分150分)+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外國語測試成績(含口語和聽力)(滿分50分)
2.復試中各項成績不及格(即達不到滿分的60%)、思想政治素質考核、政審、體檢不合格、未按規(guī)定參加復試以及復試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外,各學科考生成績均按總成績排序。
3.推免生、單考生、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考生不參加排序。
三、錄取
1、各學院務必按規(guī)定的時間將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復試匯總表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未經(jīng)審核的材料一律不得自行公布。
2、經(jīng)審核后的復試名單,各學院要在本單位網(wǎng)站或公告欄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3、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我校擬錄取名單在網(wǎng)上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4、公示結束后,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招辦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jīng)招生單位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四、其它
各學院要在本單位網(wǎng)站公布咨詢及申訴渠道(含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并保證相關渠道暢通。
長安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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