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商業(yè)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

發(fā)布時間:2018-11-20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哈爾濱商業(yè)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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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商業(yè)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 正文

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是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授權各研究生招生單位組織的國家教育考試。錄取工作事關考生切身利益和教育公平,社會高度關注。為做好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7]9號)、省考試院《關于做好黑龍江省2018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黑招考院〔2018〕19號)、省招委《關于進一步加強2018年全省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和錄取工作的通知》(黑招考委〔2018〕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工作基本原則

  2018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要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充分落實招生單位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復試考核,規(guī)范招錄程序,提升服務水平,確保招生錄取規(guī)范有序。

  各學院要加強復試綜合考核,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堅持綜合評價、擇優(yōu)選拔,寧缺毋濫、避免復試流于形式。要立足于辦學特色和培養(yǎng)需要,科學設計復試方案,通過筆試、面試、實踐操作等靈活多樣的方式突出對考生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和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yè)表現(xiàn)和潛在能力素質。要堅持立德樹人,著力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組織

 ?。ㄒ唬W校組織機構。

  1.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校成立由單位領導牽頭,包括招生、培養(yǎng)、學籍、就業(yè)、獎助、后勤、保衛(wèi)以及紀檢監(jiān)察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共同參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監(jiān)察小組,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健全完善復試錄取辦法和招生工作規(guī)范性的監(jiān)督檢查。研究生學院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具體工作。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孫先民

  副組長:程偉姜國峰

  成員:王福友趙大偉付林于景洋王曙光石長波石彥國

  石晶玉白世貞李文蘭李曉燕宋曉洪張林鄭大宇項義軍

  高世勇趙志杰韓平安廣軍李建華張佳琳

  2.研究生招生工作監(jiān)察小組。學校成立由校紀委書記擔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監(jiān)察小組,負責對我校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研究生招生工作監(jiān)察小組

  組長:姜國峰

  副組長:付林

  成員:馮建元王洪斌

 ?。ǘW院組織機構。

  1.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各招生學院成立由院長擔任組長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負責遴選復試教師及工作人員,并做好保密教育、警示教育和紀律教育工作;做好復試試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組織完成本學院復試錄取的具體工作并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

  2.復試專家小組。應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導師,成立不少于5人的復試專家小組,其中至少1人具備外語口語測試能力。復試專家小組成員應熟悉研究生招生政策,明確工作職責、掌握評判標準,公平公正地做好人才的選拔工作。

  三、復試工作程序

 ?。ㄒ唬驮嚽捌诠ぷ鲿r間安排

  1.3月22日14:00,學校召開復試錄取工作協(xié)調會議。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向各相關錄取學院發(fā)布《哈爾濱商業(yè)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下達分專業(yè)復試招生計劃。

  2.3月22日,各相關錄取學院向研究生學院上報學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內容應包含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記錄人員、學院聯(lián)系方式、復試科目、復試考生名單、復試日程、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程序、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業(yè)務要求、復試差額比例、破格復試條件、復試成績計算辦法及所占錄取總成績權重、錄取規(guī)則和錄取總成績計算辦法等規(guī)定。

  3.3月22日,研究生學院進行信息公開工作。向省招辦上報《哈爾濱商業(yè)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同時向“研招信息公開平臺”上傳《哈爾濱商業(yè)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

  4.3月23日—4月30日,開展調劑復試工作。研究生學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系統(tǒng)公布調劑信息,各相關學院組織復試。

  (二)復試分數線標準劃定

  1.一志愿及調劑考生復試分數線

 ?。?)一志愿報考或是調劑到我校學術學位類考生的初試成績達到《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可進入我校復試環(huán)節(jié),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除會計專業(yè)碩士學位(MPACC)和審計專業(yè)碩士學位外,一志愿報考或是調劑到我校專業(yè)學位類碩士研究生的初試成績達到《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yè)學位類)》,可進入我校復試環(huán)節(jié),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會計專業(yè)碩士學位和審計專業(yè)碩士學位進入我校復試分數線要求,根據學??傮w計劃完成情況,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議確定。

  (4)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議確定進入復試分數線。

  2.破格考生復試分數線

 ?。?)一志愿上線生源充足的學術學位類、專業(yè)學位類各專業(yè)不進行破格復試。

  (2)一志愿上線人數不足的學術學位類各專業(yè),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yè)科目成績特別優(yōu)異或在科研創(chuàng)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xiàn)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yè)復試。

  在遵循上述原則下,具體破格復試專業(yè)及名額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議。

  (三)復試碩士研究生的資格審查

  1.各學院組織專人認真做好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報考資格審核工作。

  2.復試時必須嚴格審查準考證原件、身份證原件、非應屆本科生學歷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生學生證原件(其畢業(yè)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將在入學時提交審查)、思想政治審核表等材料;再次審查報考資格,嚴查替考和代復試現(xiàn)象,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發(fā)生。對于資格審查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并及時報研究生學院。

  3.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按照“先審查再復試”的原則,增加審核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原件,留存復印件。

  4.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通知考生在4月20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或學信網打印的電子學歷(學籍)備案表,學歷(學籍)審核工作必須在復試進行過程中完成。

  (四)復試考生名單上報與公示

  復試資格審查表(附件1)須由審查人和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共同簽字,并將參加復試人員的名單報研究生學院審定,并予以公示。

  (五)復試工作的開展

  面試工作在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學院復試專家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要求每位考生填寫一份面試記錄(附件2),每位復試專家組成員填寫一份面試綜合測試評分表(附件3),外語口語測試教師填寫一份面試外語口試評分表(附件4)。面試采取“全票否決制”,即所有專家復試組成員均認為該考生不具備錄取條件,可取消其錄取資格。各復試專家組成員將面試情況形成書面材料,由招生學院統(tǒng)一上報研究生學院備案。

  (六)復試人員的體檢

  復試期間,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根據各招生學院安排的體檢時間到哈爾濱商業(yè)大學門診部進行體檢,具體時間由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安排。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zhí)行。

 ?。ㄆ撸M錄取名單的確定

  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按初試和復試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其于復試當日上報研究生學院。擬錄取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規(guī)定的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研究生學院在網站和信息公開平臺對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ò耍┥蠄髮W院復試相關材料

  參加復試所有考生的試卷、答案、面試記錄及考生相關證件的復印件須在學院保存3年。復試結束由各學院將附件1—附件9分專業(yè)匯總后交研究生學院一份備案。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綜合測試和面試(含外語口語測試)兩部分,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yè)綜合測試滿分原則上為70分,面試(含外語口語測試)原則上滿分為30分。面試的30分原則上應按照學術學位與專業(yè)學位作不同的區(qū)分,其中:學術學位專業(yè)面試為10分,外語的口語測試為20分;專業(yè)學位專業(yè)面試為20分,外語的口語測試為10分。

 ?。ㄒ唬I(yè)綜合測試

  考核方式原則上為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學科基本理論的掌握以及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注重綜合素質和創(chuàng)新能力的考察。

 ?。ǘ┟嬖嚕ê庹Z口語測試)

  每名考生測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0分鐘,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及品德、專業(yè)綜合素質和外語口語能力的考察,思想政治素質及品德考察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專業(yè)綜合素質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專業(yè)前沿問題的理解能力及對專業(yè)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具體內容由學院根據專業(yè)需要自行確定;外語口語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和口語交流能力。

 ?。ㄈ┱卫碚摽荚?br />
  審計碩士、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ㄋ模┩葘W力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飘厴I(yè)2年以上、成人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本科結業(yè)生)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

  考核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

  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五)擬錄取考生成績的計算

  考生擬錄取成績由初試和復試兩部分按照一定比例折合后綜合計算,其中:初試成績權重為70%,復試成績權重為30%。

  五、不予錄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考生不予錄?。?br />
 ?。ㄒ唬驮嚻陂g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報考規(guī)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錄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①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②面試成績低于18分;③專業(yè)綜合測試成績低于42分;④外語口語測試缺考;⑤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

 ?。ㄈ┛忌鷽]有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工作的具體要求

 ?。ㄒ唬┓蛛A段安排復試工作

  全部復試工作主要分兩個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4月18日前,各學院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并將復試結果(附件1—附件9)報研招辦。

 ?。?)各學院上報復試工作實施細則,經研招辦公示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和進入復試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單后,方可組織復試。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議破格考生名單,經學校發(fā)文、研招辦公示后,方可組織復試。

  2.第二階段:4月25日前,各學院完成調劑考生的復試工作,并將復試結果(附件1—附件9)報研招辦。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歸口管理調劑工作并統(tǒng)一辦理相關手續(xù),各學院安排專人負責調劑事宜。暢通考生咨詢渠道,加強服務,確保調劑工作規(guī)范透明、公平公正、周到細致。

 ?。?)工作程序:

  ①研招辦在36小時內對所有提交調劑申請的考生進行明確回復,特別是對未準予復試的考生,要第一時間明確告知并在調劑系統(tǒng)解鎖該考生。

 ?、谘姓袑l(fā)送復試通知的考生,轉至相關學院,各學院安排專人負責聯(lián)絡考生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并按規(guī)定及時組織復試。

 ?、蹖W院報送錄取材料(附件1、6、7、8、9)后,研招辦向擬錄取考上發(fā)送待錄取通知,學院督促考生第一時間確認接受待錄取通知。

  ④研招辦至少每48小時更新發(fā)布一次調劑信息。

 ?。?)調劑復試辦法:調劑生復試辦法同第一志愿考生復試辦法。

  (4)接收調劑的條件和遴選規(guī)則:按《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7〕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加強對復試工作的監(jiān)督

  1.按照教育部要求,各學院要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并將錄音錄像保留3年。

  2.各學院在復試過程中應主動接受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監(jiān)察小組的現(xiàn)場巡查和監(jiān)督。

 ?。ㄈ┘訌姀驮嚬ぷ骷o律

  1.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須簽訂保密協(xié)議,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復試專家組名單、命題教師、監(jiān)考教師、評卷教師等相關內容應嚴格保密。

  2.各學院要組織參與復試和錄取的相關人員認真學習《保密法》《刑法修正案九》《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紀律規(guī)定以及教育部、省招考委有關文件。

  3.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四)加強招生信息公開工作

  研究生學院在復試錄取期間開辟網站專欄,公布我校復試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對復試、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進行公示。

 ?。ㄎ澹┳龊脧驮嚰罢猩淖稍兒蜕暝V工作

  各學院應在復試實施細則中上報接受調劑咨詢的專門電話和具體責任人,由研究生學院統(tǒng)一對外公布。學校設立專門咨詢及申訴電話,具體是:

  咨詢電話:0451-84892021申訴舉報電話:0451-84892037

  七、本辦法由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1:2018年報考碩士研究生資格審查登記表

  附件2: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綜合面試記錄表

  附件3: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綜合面試評分表

  附件4: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外語口試評分表

  附件5: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單

  附件6: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成績匯總表

  附件7: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擬錄取結果匯總表

  附件8:2018年報考碩士研究生政治審查表

  附件9: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人員保密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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