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科技大學考研復試淘汰率

更新時間:03-09 09:20:04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山東科技大學考研復試淘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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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科技大學考研復試淘汰率預計會在20%~30%左右,也就是12個人復試,會淘汰最后的2個人??赡軐嶋H情況有些差異,但總的來說就是這樣的情況。山東科技大學考研復試淘汰率跟其他同檔次的大學復試情況是接近的,都采用差額復試的形式,因此必定會有人被淘汰。山東科技大學考研復試過程中,除了不要讓自己的總分成為排名后幾位以外,還要特別注意一點,也就是一票否決。一旦適用一票否決,哪怕分數(shù)再高,也不與錄取。不過一票否決很少被實行,只有復試時和導師發(fā)生極大沖突或者表現(xiàn)出極惡劣的行為,才會被一票否決。

為順利做好2020年研究生新生的錄取工作,現(xiàn)將2020級已接受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需要辦理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1、個人檔案轉寄
    (1)化工、高分子、化學、材料、環(huán)境、海洋6個學院:
轉寄地址:青島市市北區(qū)鄭州路53號青島科技大學研招辦
郵政編碼:266042
    接 收 人:陳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32-84022989
    (2)其余學院
轉寄地址:青島市嶗山區(qū)松嶺路99號青島科技大學研招辦
郵政編碼:266061
    接 收 人:陳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32-88958383
    推薦使用EMS等大型快遞企業(yè),防止檔案遺失。
   
2、黨、團組織關系轉移
    轉寄地址同上,黨組織關系轉入單位按擬錄取學院在下表中找到對應學院進行填寫。
 
 
2020年青島科技大學部分院級黨組織規(guī)范名稱統(tǒng)計表
學院 院級黨組織名稱
高分子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院委員會
化工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化工學院委員會
化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委員會
材料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委員會
機電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機電工程學院委員會
環(huán)境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環(huán)境與安全工程學院總支部委員會
自動化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自動化與電子工程學院委員會
信息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信息科學技術學院委員會
經管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委員會
外語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外國語學院委員會
藝術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藝術學院委員會
傳媒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傳媒學院總支部委員會
馬克思主義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總支部委員會
法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法學院總支部委員會
數(shù)理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數(shù)理學院委員會
體育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體育學院總支部委員會
海洋學院 中共青島科技大學海洋科學與生物工程學院總支部委員會
    團組織關系在“智慧團建”平臺中進行操作,統(tǒng)一的要求是升學的九月份再轉入,轉入的團組織選擇所考取的學院團組織。具體安排及操作指引在智慧團建滾動通知中查看。
 
    3、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注意事項
    (1)錄取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生,請于6月30日前將《即將工作證明》(目前狀態(tài)為在職的考生提交《委托培養(yǎng)協(xié)議》,格式由擬工作單位提供)提交至研招辦。
(2)錄取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生檔案和黨團組織關系轉遞為自愿辦理。檔案托管確有困難的考生可先將檔案寄送至學校,寄送地址同上,黨團組織關系轉移也應參照上述要求辦理。考生須在入校時簽署《承諾書》,但畢業(yè)時要根據(jù)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的要求進行填報,由存放檔案產生的一切問題按學校規(guī)定辦理。
    4、所有新入學研究生將在入學后根據(jù)時間安排統(tǒng)一進行體檢,體檢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進行審核,新生入校時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考慮到2020級擬錄取考生中來源為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以畢業(yè)的考生,在初試和復試期間無法提供畢業(yè)證書,又因受到疫情影響無法辦理相關證件,提交畢業(yè)證書時間延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6、因受疫情影響,今年新入學的研究生通訊地址或聯(lián)系方式可能會發(fā)生變化,為保證寄送錄取通知書的準確性,要求全體擬錄取研究生在6月26日—7月10日期間打開網站:yjsfs.qust.edu.cn,使用“2020+報名號”作為用戶名,身份證號后6位作為密碼登錄系統(tǒng),填寫現(xiàn)用的聯(lián)系電話和地址,用于接收錄取通知書。(目前暫不保證非全日制考生的住宿,非全日制住宿的情況僅做參考)
一、準備工作
1.各專業(yè)進入復試的名單詳見各招生學院復試方案。
2.請選擇安靜、整潔的房間作為網絡遠程復試考場。
3.遠程復試系統(tǒng)具體要求和操作詳見《考生操作手冊》(網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4.其他物品準備參見《山東科技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預通知》
二、設備調試
1.房間內至少兩臺(部)可以同時上網并且具有攝像拍照錄音功能的電腦或手機(其中至少一部手機,用于掃碼登錄第二機位),保證電腦或者手機電量充足。
2.兩臺設備中,建議使用筆記本電腦作為第一機位,要求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視頻監(jiān)控范圍應保證考生在坐姿狀態(tài)下能夠完整清晰覆蓋頭部到桌面位置,另一臺為第二機位,放置于考生右后方(或左后方)45度位置,確保監(jiān)控范圍覆蓋第一臺設備的顯示屏幕和考生本人頭部、背部、手部等。
3.復試開始前,考生應當根據(jù)監(jiān)考教師的指令,手持手機攝像頭,環(huán)繞360°展示本人應試環(huán)境,復試全程考生不能佩戴口罩。
4.兩臺設備須全部打開視頻功能,但第二機位要關閉音頻功能(包括外放和麥克風),避免竄音影響復試。有需要時,工作人員會提醒考生打開全部設備的音頻功能。
5.關閉除在線復試系統(tǒng)以外的其他軟件程序或通訊功能(含瀏覽器非系統(tǒng)界面、QQ、微信、手機短信功能等)。
三、筆試
1.筆試期間不得借助手機、電腦等設備通過網絡搜索資料,違規(guī)者以作弊論處。
2.參加筆試時,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用已準備的兩臺設備同時登錄遠程復試系統(tǒng)。
3.考生應至少于考試正式開始前15分鐘登錄遠程復試系統(tǒng),做好筆試準備。
4.考生應按照遠程復試設備調試標準規(guī)定及筆試監(jiān)考教師要求進行設備調整,并配合檢查確認。
5.通過復試系統(tǒng)進行人臉識別和身份驗證,驗證身份后,考生不得離開視頻監(jiān)控范圍。
6.嚴禁考生對筆試題目、筆試環(huán)境、筆試過程等進行拍照、錄像、截屏、錄屏,不允許保存和傳播筆試有關內容,違規(guī)者按作弊論處。
7.監(jiān)考教師發(fā)出開考指令后,考生方可開始作答。
8.筆試答題請使用A4空白復印紙和黑色中性筆,由考生本人親筆書寫,并在紙張上方顯著位置,書寫個人基本信息(考生編號、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專業(yè)等)。要保證字跡清楚、卷面整潔,禁止做任何與考試無關的標記。
9.筆試全程錄音錄像,考生須保證電腦、攝像頭、麥克風、手機、網絡一直處于工作狀態(tài),并保證設備有充足電量、網絡有充足流量完成整個筆試過程。
10.監(jiān)考教師發(fā)出結束指令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并在5分鐘內拍照或掃描答卷,按.JPG格式在線提交。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答卷或未按統(tǒng)一格式提交答卷者,視為無效答卷??忌商崆敖痪?,但在考試結束前不得離開視頻監(jiān)控區(qū)域(中途不得上廁所等),不得使用手機或電腦等設備進行其他操作。
11.考生答卷拍照提交前,須將所有答卷在攝像頭前展示,錄像保存考生筆跡,備查。
12.筆試結束時,請考生調整第一機位角度,保證用手機拍攝答卷的全過程能在第一機位的視頻監(jiān)控范圍之內。
13.考生應在監(jiān)考教師確認提交成功后,再離開考試。
14.要確保答卷圖片完整、清晰,如因上傳圖片問題導致影響試卷評閱等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15.所有參加復試考生要妥善保管原始紙質答卷,以備核查,錄取考生紙質答卷在開學時提交。
四、綜合面試
1.參加綜合面試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用兩臺設備上同時登錄研究生復試系統(tǒng)。
2.考試正式開始前15分鐘,考生登錄研究生復試系統(tǒng),認真閱讀考生承諾書內容,做好面試準備。
3.考生應按照遠程復試設備調試標準規(guī)定及考務人員要求進行設備調整,并配合檢查確認。
4.通過復試系統(tǒng)進行人臉識別和身份驗證,驗證身份后,考生不得離開視頻監(jiān)控范圍。如確需離開,返回后須重新進行人臉識別和身份驗證。
5.考生正式進入面試會議室后,按面試考務人員的指令開始面試,并計時。
6.嚴禁考生對面試內容、面試環(huán)境、面試過程等進行拍照、錄像、截屏、錄屏,不允許保存和傳播面試有關內容,違規(guī)者按作弊論處。
7.面試全程錄音錄像,考生須保證電腦和手機的攝像頭、麥克風、網絡一直處于工作狀態(tài),并保證設備有充足電量、網絡有充足流量完成整個面試過程。
8.面試結束后,按面試考務人員的指令離開會議室。
五、注意事項
1.網絡復試時,考生要衣著穿戴得體,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面貌。要確??荚嚟h(huán)境整潔,桌面上不要放置與考試無關的其他物品。要保證考試環(huán)境光線充足,背景盡量采用淺色調,不要反光。要保證視頻設備性能良好,能提供清晰的視頻畫面和音頻傳輸。復試期間不得無故離開視頻區(qū)域,不得擅自關閉音頻設備。筆試期間務必保持安靜,如有問題可單獨向考務工作人員報告。
2.考生須配合復試考務人員遠程檢查電腦的后臺運行程序,確保操作系統(tǒng)后臺未運行與網上復試無關的軟件程序。正式復試期間不得開啟QQ、微信、手機短信等即時通訊軟件或功能,不得將系統(tǒng)桌面遠程共享給第三方,否則按作弊論處,取消復試錄取資格,并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
3.復試期間要確保五官清晰可見,便于考務工作人員檢查。復試期間嚴禁佩戴耳機,嚴禁使用字幕提示板或提詞器等設備,違規(guī)者按作弊論處,取消復試錄取資格。
4.考生須嚴格按照復試考務人員的指令進行逐步操作,未按指令操作而導致影響復試效果或結果等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5.嚴禁考生對復試資料、復試過程、復試環(huán)境等進行截屏、錄屏、拍照、錄像或通過其他方式進行信息數(shù)據(jù)采集,嚴禁以各種方式傳播與網上復試相關的文字、圖像、音頻、視頻信息。違規(guī)者取消復試錄取資格,并依照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
6.復試地點須安排在相對獨立封閉的室內進行,復試期間嚴禁其他人員在場,否則按作弊處理,取消復試錄取資格。
7.復試過程中請將手機通話功能關閉或設置為來電轉接或使用來電拒接功能軟件,避免干擾復試,影響復試效果。在復試過程中出現(xiàn)意外情況時,應及時與考務人員取得聯(lián)系。
8.復試過程中請確保網絡暢通,建議使用寬帶Wi-Fi和流量兩種模式,一種方式斷網后可及時轉換其他方式連接。
9.因環(huán)境、條件所限網絡復試確有困難的考生,應在復試開始前主動聯(lián)系招生學院,提交情況說明材料,經審核真實無誤后,學校將協(xié)助考生解決困難。
10.復試(包括筆試和綜合面試)時間安排以招生學院通知為準。
11.正式復試前,學院將分批分次組織網上復試測試演練,考生務必按時參加,熟悉流程和操作,并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改正不合規(guī)之處。
12.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錄取資格,一切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復試違規(guī)處理
研究生網絡復試的考場規(guī)則和考試紀律依照國家關于初試文件規(guī)定和標準執(zhí)行??忌蛔袷乜紙鲆?guī)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或有違考試公平、公正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有關情況將通報考生所在學?;騿挝唬瑢υ谛I?,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違規(guī)或作弊事實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或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yè)的重要參考依據(jù)。
特別強調,出現(xiàn)以下情況之一者,取消復試錄取資格,并根據(jù)具體情況依法依規(guī)移交相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
(一)由他人替代參加復試的;
(二)使用耳機、提詞器等與考試無關設備的;
(三)由他人協(xié)助復試的;
(四)通過QQ、微信、手機短信等即時通訊工具或共享電腦桌面方式傳遞復試信息的;
(五)復試期間未經允許無故離開視頻監(jiān)控區(qū)域或關閉音頻設備的;
(六)發(fā)送、傳播與網上復試相關的文字、圖像、音頻、視頻資料的;
(七)對網上復試過程進行截屏、錄屏、拍照或以其他方式進行數(shù)據(jù)采集的;
(八)《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認定的其他違規(guī)作弊行為。
(責任編輯:研究生院)
招生咨詢電話:0532-86057150
各學院按以下公式計算考生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
(初試總成績/N)60%+(復試總成績/2)40%=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
N=考生報考專業(yè)初試各科目滿分之和/100
調劑工作要求
1.調劑是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學院要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認真做好生源調劑工作。
2.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和調入專業(yè)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8)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3.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jù)。
4.數(shù)學一、二、三之間和英語一、二之間可順向調劑,不可逆向調劑,如數(shù)學一可以調劑到數(shù)學二、英語一可以調劑到英語二,反之不可調劑。
5.原則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yǎng)就業(yè)協(xié)議書見附件2)。
6.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未通過該系統(tǒng)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如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復試形式
1.我校所有專業(yè)均采取遠程復試方式進行。全校選用統(tǒng)一的遠程復試系統(tǒng),統(tǒng)籌安排,錯時錯峰,分批進行。各學院要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有序、穩(wěn)定。
2.復試過程中,做到“三隨機”,即: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考生所在評委分組、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五)復試內容
包括專業(yè)課筆試、綜合面試(含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和同等學力加試,另外還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質考核、體檢等環(huán)節(jié)。
1.專業(yè)課筆試(滿分100分,合格標準為35分)
考試科目以當年招生專業(yè)目錄為準,考試時間不低于45分鐘。筆試科目通過網絡遠程進行,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各學院要安排專門監(jiān)考人員,實行實時遠程視頻監(jiān)考,要求考生在空白紙張上用黑色中性筆答題,并在指定時間內提交答題結果。
2.綜合面試(滿分100分,合格標準為35分)
面試時間每生一般不低于20分鐘。主要考查考生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基礎知識、科研活動、培養(yǎng)潛質、綜合能力,包含思想政治理論、道德品質、心理素質、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專業(yè)外語和外語口語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通過專門問題問答和面試過程綜合表現(xiàn)進行考察。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包括聽力理解、會話能力等,分值占15分。
各學院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等內容考核,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xiàn)、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3.考生復試總成績?yōu)閷I(yè)課筆試成績、綜合面試(含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兩者之和,滿分為200分。
4.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為40%。
5.同等學力加試科目
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該考生初試及專業(yè)課筆試科目相同,加試筆試通過網絡遠程進行,考試時間為每門科目不低于45分鐘,要求考生在空白紙張上用黑色中性筆答題,并在指定時間內提交答題結果。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合格標準為35分。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體檢安排在新生報到時進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具體安排
各專業(yè)一志愿考生,錯時錯峰,分批組織進行網絡遠程復試,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三)復試資格審查。
1.各學院要采用信息技術手段,通過綜合對比有關數(shù)據(jù)庫(如考生報考照片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替考。
2.各學院在復試前,按照《招生簡章》相關要求,對考生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的,不予復試。考生須于復試前,按照各學院具體要求,將畢業(yè)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供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另加學生證)、準考證、誠信復試承諾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見附件1)等材料的掃描件,上傳到指定網站,經審查以上證件及材料合格后方可參加復試。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未經資格審查擅自參加復試者,其復試成績無效。因疫情原因所提供材料無法加蓋公章的,須在錄取后再次提交加蓋公章的相關材料。
3.各學院如對考生提供的相關材料存有異議,須及時上報研究生院,并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部門的認證報告。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提供權威部門的認證報告,其復試成績無效。
4.符合初試總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按照學校通知要求提交加分申請及相關證明,學校根據(jù)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的加分范圍和標準執(zhí)行加分政策。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需提交:《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等材料原件的掃描件。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tǒng)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fā)展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20〕25號)等文件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籌疫情防控和復試工作,負責領導和監(jiān)督全校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解決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2.校內各招生單位(以下簡稱各學院)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方案,組織開展本學院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對本單位的復試和錄取結果負責,并負責處理考生的質疑、申訴和投訴。工作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3.各學科或專業(yè)(領域)成立研究生復試小組。研究生復試小組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復試成績評分標準,對考生進行復試、做好復試全程記錄、給出復試成績、提出擬錄取名單報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復試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小組成員須現(xiàn)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要交學校集中統(tǒng)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復試音像材料要由復試小組長、學院負責人、研究生院負責人、紀檢監(jiān)察人員簽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學校保密室備查。
4.成立分管校領導任組長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組,制定疫情防控和突發(fā)事件處置實施方案,嚴密做好復試錄取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各學院復試過程中要嚴格落實上級及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場地安排、衛(wèi)生消毒、防疫物資、模擬預演等工作,確保人員和場所安全。
5.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保障工作小組,負責復試錄取期間的復試場所保障、網絡帶寬保障、復試設備用電保障、防疫物資保障、工作人員校園進出等。
二、招生計劃
1.學校嚴格執(zhí)行山東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
2.各學院各學科或專業(yè)(領域)原則上按公布的招生計劃執(zhí)行。錄取過程中若有調整,需根據(jù)生源情況等進行充分論證,并報研究生院同意。
3.學術型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yè)學位使用,但專業(yè)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型專業(yè)使用。全日制計劃和非全日制計劃不得相互調整。
4.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當年的招生計劃。
三、復試工作要求
(一)工作原則
1.堅持安全性原則。將疫情防控貫穿復試錄取工作全過程,確保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2.堅持科學選拔。積極遵循并探索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結合學科專業(yè)特點和辦學特色,采用多樣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選拔質量,寧缺毋濫。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guī)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的權益。
4.堅持客觀評價。各種考核結果原則上均應量化,有明確的等次標準與結果。
5.堅持保密原則。務必將各環(huán)節(jié)及人員安排的保密工作當成重點任務,強化監(jiān)督與管理,確保保密工作萬無一失。
(二)復試分數(shù)線
1.我校根據(jù)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線)、招生計劃、生源情況等,劃定學校復試分數(shù)線。
2.我校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專業(yè)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復試線一致。
3.對于一志愿上線人數(shù)充足的招生專業(yè),我校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原則上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確定復試名單,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各招生專業(yè)復試分數(shù)線。
(三)復試資格審查。
1.各學院要采用信息技術手段,通過綜合對比有關數(shù)據(jù)庫(如考生報考照片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替考。
2.各學院在復試前,按照《招生簡章》相關要求,對考生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的,不予復試??忌氂趶驮嚽埃凑崭鲗W院具體要求,將畢業(yè)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供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另加學生證)、準考證、誠信復試承諾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見附件1)等材料的掃描件,上傳到指定網站,經審查以上證件及材料合格后方可參加復試。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未經資格審查擅自參加復試者,其復試成績無效。因疫情原因所提供材料無法加蓋公章的,須在錄取后再次提交加蓋公章的相關材料。
3.各學院如對考生提供的相關材料存有異議,須及時上報研究生院,并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部門的認證報告。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提供權威部門的認證報告,其復試成績無效。
4.符合初試總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按照學校通知要求提交加分申請及相關證明,學校根據(jù)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的加分范圍和標準執(zhí)行加分政策。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需提交:《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等材料原件的掃描件。
(四)復試形式
1.我校所有專業(yè)均采取遠程復試方式進行。全校選用統(tǒng)一的遠程復試系統(tǒng),統(tǒng)籌安排,錯時錯峰,分批進行。各學院要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有序、穩(wěn)定。
2.復試過程中,做到“三隨機”,即: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考生所在評委分組、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五)復試內容
包括專業(yè)課筆試、綜合面試(含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和同等學力加試,另外還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質考核、體檢等環(huán)節(jié)。
1.專業(yè)課筆試(滿分100分,合格標準為35分)
考試科目以當年招生專業(yè)目錄為準,考試時間不低于45分鐘。筆試科目通過網絡遠程進行,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各學院要安排專門監(jiān)考人員,實行實時遠程視頻監(jiān)考,要求考生在空白紙張上用黑色中性筆答題,并在指定時間內提交答題結果。
2.綜合面試(滿分100分,合格標準為35分)
面試時間每生一般不低于20分鐘。主要考查考生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基礎知識、科研活動、培養(yǎng)潛質、綜合能力,包含思想政治理論、道德品質、心理素質、人文素養(yǎng)、舉止、表達和禮儀、專業(yè)外語和外語口語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通過專門問題問答和面試過程綜合表現(xiàn)進行考察。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包括聽力理解、會話能力等,分值占15分。
各學院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等內容考核,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xiàn)、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3.考生復試總成績?yōu)閷I(yè)課筆試成績、綜合面試(含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兩者之和,滿分為200分。
4.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為40%。
5.同等學力加試科目
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該考生初試及專業(yè)課筆試科目相同,加試筆試通過網絡遠程進行,考試時間為每門科目不低于45分鐘,要求考生在空白紙張上用黑色中性筆答題,并在指定時間內提交答題結果。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合格標準為35分。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體檢安排在新生報到時進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復試具體安排
各專業(yè)一志愿考生,錯時錯峰,分批組織進行網絡遠程復試,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四、調劑工作要求
1.調劑是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學院要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認真做好生源調劑工作。
2.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和調入專業(yè)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8)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3.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jù)。
4.數(shù)學一、二、三之間和英語一、二之間可順向調劑,不可逆向調劑,如數(shù)學一可以調劑到數(shù)學二、英語一可以調劑到英語二,反之不可調劑。
5.原則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yǎng)就業(yè)協(xié)議書見附件2)。
6.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未通過該系統(tǒng)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如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則視為自動放棄。
五、錄取工作要求
1.錄取工作要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努力提高研究生錄取質量。
2.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根據(jù)本學院招生計劃和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情況,研究確定各專業(yè)的擬錄取名單。
各學院按以下公式計算考生總成績。
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
(初試總成績/N)60%+(復試總成績/2)40%=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shù))
N=考生報考專業(yè)初試各科目滿分之和/100
3.復試不合格、同等學力加試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心理素質考核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4.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復試成績、初試成績等。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隊錄取。
6.先錄取一志愿上線考生,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7.研究生院根據(jù)招生計劃和各學院上報的擬錄取考生信息,確定學校的研究生擬錄取名單。
8.在復試、錄取階段,各學院要在本單位網站上開辟專欄,準確及時公布本單位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復試和擬錄取名單、咨詢和申訴渠道等復試錄取信息,公布專項計劃、單獨考試、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等特殊類型招生信息。
9.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10.復試期間,學校成立專門監(jiān)督檢查組,到各學院復試現(xiàn)場進行監(jiān)督檢查。
11.學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加大招生信息公開范圍和力度的相關要求,大力推進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guī)范透明。
六、其他
1.在復試的基礎上,各學院應根據(jù)研究生培養(yǎng)的實際情況,安排落實擬錄取考生的指導教師。安排落實指導教師要實行雙向選擇的辦法,充分尊重考生和指導教師的意見,不得平均分配和強行攤派。
2.各學院要選派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加強人員培訓,規(guī)范復試流程,強化復試過程管理。
3.各學院要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加強對貧困地區(qū)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的關愛幫扶。對于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要進行技術兜底保障,根據(jù)考生申請,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4.網絡遠程復試過程中,針對特殊異常情況,如考生因身體不適不能繼續(xù)考試、網絡卡頓影響正??荚?、網絡長時間中斷、通信設備軟硬件故障、因故停電等,各學院要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上報研究生院。在復試期間,視情況對其進行補考或其他處理。
5.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簽字確認后按要求提交,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性和復試過程誠信。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6.研究生新生入校后3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7.針對疫情不利影響,積極做好宣傳工作。學校及各相關學院通過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咨詢電話、咨詢郵箱等方式及時宣傳解讀政策,推送有關信息,強化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質量。
8.復試錄取過程中接受廣大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對復試錄取過程中出現(xiàn)的違規(guī)、違紀等現(xiàn)象,一經查實,堅決處理,保證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和公開。
招生咨詢電話:0532-86057150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32-86057195
(1)復試考核由各招生學院組織實施,詳見各學院網站,具體時間安排將在學校錄取方案公布后發(fā)布。
(2)復試全過程,考生不允許錄屏、錄音、錄像,不允許保存和傳播復試有關內容,否則后果自負。
(3)復試全程不得佩戴口罩保證面部清晰可見,頭發(fā)不可遮擋耳朵,不得戴耳飾。
(4)體檢安排在新生報到時進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招生學院聯(lián)系方式:
院系所碼 學院名稱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學院網址
001 能源與礦業(yè)工程學院(礦業(yè)學院中除安全科學與工程、資源與環(huán)境(安全工程)之外的其他專業(yè)) 王老師 0532-86058003 http://cms.sdust.edu.cn/
002 測繪科學與工程學院 王老師 0532-86057273 http://gc.sdust.edu.cn/
003 地球科學與工程學院 王老師 0532-80691761 http://cgse.sdust.edu.cn/
004 土木工程與建筑學院 張老師 13708998021 http://fcea.sdust.edu.cn/
005 機械電子工程學院 孫老師 0532-86057269 http://cmee.sdust.edu.cn/
006 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 魏老師 0532-86057126 http://cise.sdust.edu.cn/
007 經濟管理學院
(學術碩士、金融專碩)
綦老師 0532-86057754 http://cem.sdust.edu.cn/
007 經濟管理學院
(MBA、MPACC)
周老師
張老師
0532-86057729 http://mba.sdust.edu.cn/
008 電氣與自動化工程學院 盧老師 0532-86057155 http://xindian.sdust.edu.cn/
009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化工學院中除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資源與環(huán)境(環(huán)境工程)之外的其他專業(yè)) 韓老師 0532-80681197 http://huagong.sdust.edu.cn/
010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韓老師 0532-86057920 http://cmse.sdust.edu.cn/zsjy/zsxx.htm
011 文法學院 商老師 0532-86057520 http://wenfa.sdust.edu.cn/
012 外國語學院 閆老師 0532-86057661 http://waiyu.sdust.edu.cn/
013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宋老師 0532-86057829 http://dxxy.sdust.edu.cn/
014 藝術學院 潘老師 0532-80681166 http://art.sdust.edu.cn/
015 數(shù)學與系統(tǒng)科學學院 楊老師 0532-88032811 http://sxy.sdust.edu.cn/
016 交通學院 崔老師 0532-86057837 http://jt.sdust.edu.cn/
018 馬克思主義學院 宋老師 0532―86057190 http://marx.sdust.edu.cn/
019 海洋科學與工程學院 王老師 0532-86058327 http://ioe.sdust.edu.cn/
020 安全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礦業(yè)學院的安全科學與工程、資源與環(huán)境(安全工程方向)專業(yè)及化工學院的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資源與環(huán)境(環(huán)境工程)專業(yè) ) 亓老師 15215325561 http://csee.sdust.edu.cn/
023 智能裝備學院 張老師 0538-3076221 http://ta.sdust.edu.cn/bmdt/jdx.htm
024 財經學院 李老師 0538-3079078 http://ta.sdust.edu.cn/index.htm
026 采礦工程研究生院 許老師 15650453650 http://ckgcyjy.sdust.edu.cn/
030 資源學院 王老師 0538-3076036 http://ta.sdust.edu.cn/bmdt/zt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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