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卓越工程師學院粵港澳大灣區(qū)基地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發(fā)布時間:2024-03-25 編輯:考研派小莉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卓越工程師學院粵港澳大灣區(qū)基地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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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卓越工程師學院粵港澳大灣區(qū)基地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正文

根據(jù)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現(xiàn)對我單位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及相關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 復試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完善分類選拔機制,切實發(fā)揮復試在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選拔中的作用,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規(guī)范實施復試管理,確保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平穩(wěn)有序進行。
二、 招生工作組織機構
根據(jù)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我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相關工作,制定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具體機構如下: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黨委書記、執(zhí)行院長
副組長:主管副院長
組 員:研究中心負責人、學位分會代表、博士生導師代表
秘 書:招生干事
職 責:根據(jù)學校政策,研究制定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并組織實施。審定考生復試資格、擬錄取名單,復核考生申訴。組織各綜合復試小組進行培訓,確保復試錄取公平公正,程序規(guī)范合理。
2. 紀檢督查組
組 長:紀委書記
組 員:紀委委員
職 責:全程監(jiān)督招生復試實施流程,受理考生申訴、答復考生質疑,確保復試考核程序規(guī)范公正。
3. 復試專家組
組 員:每組由本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導師或副高職稱以上、不少于五位專家組成。
職 責:負責考生的復試面試部分,包含綜合知識考察和綜合素質考察等。
招生聯(lián)系電話:029-88203726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20-32030692
監(jiān)督舉報郵箱:djygh@xidian.edu.cn
三、 招生計劃
我單位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指標共計522個,其中含非全日制招生計劃指標19個。本次統(tǒng)考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具體如下表:
學科/專業(yè)領域 學科方向 統(tǒng)考計劃指標
085400 電子信息(全日制) 085401 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 77
085402 通信工程(含寬帶網(wǎng)絡、移動通信等) 40
085403 集成電路工程 87
085404 計算機技術 92
085408 光電信息工程 12
085412 網(wǎng)絡與信息安全 15
085500 機械(全日制) 不區(qū)分方向 7
085400 電子信息(非全日制) 085401 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 4
085402 通信工程(含寬帶網(wǎng)絡、移動通信等) 2
085403 集成電路工程 4
085404 計算機技術 6
085408 光電信息工程 1
085412 網(wǎng)絡與信息安全 1
085500 機械(非全日制) 不區(qū)分方向 1
 
四、復試資格
報考我單位且初試成績滿足下列條件的考生可報名復試。
學科/專業(yè)領域 學科方向 總分 單科(滿分=100分) 單科(滿分>100分)
085400 電子信息(全日制) 085401 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 310 45 60
085402 通信工程(含寬帶網(wǎng)絡、移動通信等) 330 45 60
085403 集成電路工程 325 45 60
085404 計算機技術 300 45 60
085408 光電信息工程 295 45 60
085412 網(wǎng)絡與信息安全 290 45 60
085500 機械(全日制) 不區(qū)分方向 290 45 60
085400 電子信息(非全日制) 085401 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 273 37 56
085402 通信工程(含寬帶網(wǎng)絡、移動通信等) 273 37 56
085403 集成電路工程 273 37 56
085404 計算機技術 273 37 56
085408 光電信息工程 273 37 56
085412 網(wǎng)絡與信息安全 273 37 56
085500 機械(非全日制) 不區(qū)分方向 273 37 56
 
 
具有復試資格考生名單見附件1。
五、復試安排
1.差額復試
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guī)定,實施差額復試。除推免生外,所有統(tǒng)考生(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役計劃考生、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等)均須參加復試。
2. 復試內容及形式
復試形式: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xiàn)場復試形式;
復試地點:學校南校區(qū)/北校區(qū)(具體地點見官網(wǎng)后續(xù)通知https://gzyjy.xidian.edu.cn/);
復試內容: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綜合能力面試兩部分。
2.1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
采取閉卷考試形式:
(1)085401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專業(yè)滿分為400分,筆試不合格的考生(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成績<150分)不予錄??;
(2)085402通信工程(含寬帶網(wǎng)絡、移動通信等)專業(yè)滿分為150分,筆試不合格的考生(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成績<60分)不予錄?。?br /> (3)085403集成電路工程專業(yè)滿分100分,筆試不合格的考生(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成績<40分)不予錄取;
(4)085404計算機技術專業(yè)滿分100分,筆試不合格的考生(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成績<40分)不予錄取;
(5)085408光電信息工程專業(yè)滿分100分,筆試不合格的考生(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成績<40分)不予錄取;
(6)085412網(wǎng)絡與信息安全專業(yè)滿分100分,筆試不合格的考生(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成績<40分)不予錄取;
(7)085500機械專業(yè)滿分100分,筆試不合格的考生(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成績<40分)不予錄取。
具體內容包含:專業(yè)基礎知識考察(見招生簡章)。
2.2綜合能力面試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及綜合能力考核,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20分鐘左右,面試全程錄音錄像。其中,思想政治考核不計入綜合面試成績,實行一票否決制,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綜合能力面試不合格的考生(綜合能力面試成績<60分)不予錄取。
具體考核方式如下:
面試內容 考核內容 考核方式
思想政
治考核
(一票否決)
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根據(jù)專家現(xiàn)場提問進行口述作答。
綜合能
力考核
(滿分100分)
考察考生外國語聽說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其他專業(yè)相關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jīng)歷、個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質等。 根據(jù)專家現(xiàn)場提問進行口述作答。
 
3、同等學力
凡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必須在復試前向我院聲明,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yè)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否則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
4、復試流程:
4.1資格審查
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請于3月26日12:00點前登錄https://www.wjx.cn/vm/e01qQxH.aspx#,或手機識別以下二維碼,上傳資格審查材料。


資格審查材料須為掃描版(或清晰度高的照片),務必整合到同一個PDF文檔中(大小不超過10M),PDF文檔須以“考生姓名-身份證號-資格審查”命名,原件隨身攜帶以備查驗。材料清單及順序如下:
(1)本人簡歷。
(2)本人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4)已簽名確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2)。
(5)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畢業(yè)生提交畢業(yè)證書(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未獲學位考生可不提供)。
(6)大學期間成績單,往屆生也可提供檔案中成績單掃描件(應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部門公章),英語水平證明,如四級或六級英語證書。
(7)學業(yè)成果及綜合能力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競賽獲獎、學術論文、授權專利、科研成果、畢業(yè)論文、能力證書等能證明自己綜合素質的材料。
(8)高職高專同等學力考生須提供專科成績單及本科6門或6門以上課程進修成績單,以及所報考專業(yè)領域的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fā)表的文章。
(9)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交加分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0)未通過教育部學籍、學歷驗證的考生須提交學籍、學歷認
證報告。
(11)現(xiàn)役軍人、國防生報考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如有自愿放棄本單位復試資格的考生,僅需提交親筆簽名確認的《自愿放棄復試資格承諾書》(見附件3)。
注意:
證件不符或不符合復試條件者,不予參加復試。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2心理測試
心理健康評測是研究生復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通過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大數(shù)據(jù)平臺系統(tǒng)(以下簡稱“平臺系統(tǒng)”)進行評測,測評結果作為研究生復試錄取的重要參考。一志愿考生應于3月31日中午12:00前完成測評。調劑考生應在所通知復試時間的前一天完成。平臺系統(tǒng)測評操作流程見附件4。
4.3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
本單位將按照分方向(專業(yè))分批次組織筆試考試,085401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專業(yè)復試筆試時間為3月27日,地點為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南校區(qū),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其他專業(yè)考生請關注卓越工程師學院粵港澳大灣區(qū)基地官網(wǎng)(https://gzyjy.xidian.edu.cn/)通知。
4.4綜合能力面試
本單位將按如下順序分批次組織面試工作。
(1)第一批次:一志愿面試;
(2)第二批次:全日制調劑面試(如有需要);
(3)第三批次:非全日制調劑面試;
4.5其他復試說明:
       (1)復試工作預計3月27日左右開始,具體復試時間請及時關注粵港澳大灣區(qū)基地官網(wǎng);
       (2)復試通知在官網(wǎng)發(fā)布后,我單位會向考生發(fā)送短信提醒,請考生注意查收;
(3)每一批次的復試結束后,將在粵港澳大灣區(qū)基地官網(wǎng)公布復試結果;
六、 調劑流程
如我單位全日制碩士一志愿復試錄取存在缺額,可接收調劑考生。調劑系統(tǒng)開通時間及具體調劑政策另行通知。
我單位非全日制碩士志愿調劑政策另行通知。
請考生關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和粵港澳大灣區(qū)基地官網(wǎng)。
說明:對于已參加過本單位復試,但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我單位不再接收其任何調劑申請。
七、 擬錄取
1.  總成績計算方法:
1.1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085401)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60%+復試專業(yè)知識考核筆試成績(滿分400)×1.25×20%+復試綜合能力考核面試成績(滿分100)×5×20%
1.2通信工程(含寬帶網(wǎng)絡、移動通信等)(085402)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60%+復試專業(yè)知識考核筆試成績(滿分150)÷1.5×5×20%+復試綜合能力考核面試成績(滿分100)×5×20%
1.3集成電路工程(085403)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60%+復試專業(yè)知識考核筆試成績(滿分100)×5×20%+復試綜合能力考核面試成績(滿分100)×5×20%
1.4計算機技術(085404)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60%+復試專業(yè)知識考核筆試成績(滿分100)×5×20%+復試綜合能力考核面試成績(滿分100)×5×20%
1.5光電信息工程(085408)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60%+復試專業(yè)知識考核筆試成績(滿分100)×5×20%+復試綜合能力考核面試成績(滿分100)×5×20%
1.6網(wǎng)絡與信息安全(085412)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60%+復試專業(yè)知識考核筆試成績(滿分100)×5×20%+復試綜合能力考核面試成績(滿分100)×5×20%
1.7機械(085500)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60%+復試專業(yè)知識考核筆試成績(滿分100)×5×20%+復試綜合能力考核面試成績(滿分100)×5×20%
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合格的基礎上,加試科目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滿分100),視為加試合格,加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心理素質測試結果作為錄取參考。
2.  錄取規(guī)則:
專業(yè)基礎知識筆試、綜合能力面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將按照總成績進行排名,根據(jù)排名和各類(分專業(yè))統(tǒng)考招生指標數(shù),順次擬錄取,錄滿即止。
*特別說明:在錄取過程中,如出現(xiàn)復試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照初試成績的高低順序進行排序;如出現(xiàn)復試總成績及初試成績均相同的情況,則按照單科成績的高低順序進行排序,科目順序依次為:數(shù)學、專業(yè)課、思想政治理論、英語。
3.公示
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后將在本單位網(wǎng)站公示各專業(yè)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jīng)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4.相關說明
4.1 考生待錄取工作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進行,一志愿考生待錄取后由學校在中國研招網(wǎng)進行“待錄取”操作,我校不再進行解鎖。調劑考生在中國研招網(wǎng)同意“待錄取”后,我校不再進行解鎖。一志愿考生被其他招生單位在中國研招網(wǎng)“待錄取”鎖定后,不再列入我校擬錄取名單,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4.2 因身體疾病等原因需要保留入學資格的,請在待錄取后向學院提交申請,獲批后報研招辦,保留入學資格1年。
4.3 非全日制研究生錄取類別為定向,須簽訂定向協(xié)議。
八、 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及《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1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所有錄取考生均須符合教育部體檢要求,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不按時完成體檢或弄虛作假者視為體檢要求不合格。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九、 其他說明
1、考生須在復試前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誠信參加復試考核,不將復試內容、考題信息向他人泄露或在網(wǎng)絡傳播,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按照考試違規(guī)處理,取消復試成績。
2、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相關規(guī)定和紀律、存在學術不端行為的考生,我校將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忌毘兄Z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存在學術道德、專業(yè)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錄取或學習資格。
3、本單位以研招信息平臺、網(wǎng)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fā)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 未盡事宜由粵港澳大灣區(qū)基地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卓越工程師學院粵港澳大灣區(qū)基地
    2024年3月24 日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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