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qū)分報考類別

更新時間:2022-04-27 15:38:34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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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區(qū)分報考類別
一、“非定向就業(yè)”
報考“非定向就業(yè)”類別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應屆本科生。在復試時應屆本科生需提交學生證原件進行審核,無相應證件者無法進入復試考試階段。
二、“定向就業(yè)”
報考定向就業(yè)類別的考生分兩類:
1、少數(shù)民族骨干計劃考生,具體文件規(guī)定請查詢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
“關于20**年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通知” 。
2、其他考生
須有工作單位:
(1)工作單位有人事處的考生復試時由其所在單位人事處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樣本:XX同志為我單位員工,同意其報考“定向就業(yè)”碩士研究生。)并由負責人簽字、蓋章。證明原件在復試報到時查驗,無相應證明者無法進入復試考試階段。
(2)工作單位無人事代理權(即無人事處)的考生復試時由其檔案所在單位出具證明(樣本:XX同志為XX單位員工,其檔案由其單位托管在我處。特此證明。)由負責人簽字,蓋章;并由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樣本:XX同志為我單位員工,人事檔案被我單位托管在XX處,現(xiàn)同意其報考“定向就業(yè)”碩士研究生。)并由負責人簽字,蓋章。證明原件在復試報到時查驗,無相應證明者無法進入復試考試階段。
注意:相應考生在被錄取后,須由工作單位、我校及考生本人簽訂定向就業(yè)培養(yǎng)協(xié)議書,由定向就業(yè)單位承擔其學習期間的工資及勞保福利等,研究生完成學業(yè)后應回定向就業(yè)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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